犯罪少女,恐吓小女孩构成犯罪吗?
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
侵犯16岁少女犯罪吗?
与16周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分情况判断:
1、与16周岁的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违法或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如以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逼迫16周岁的女孩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当被性侵无法避免时?
女性随到携带安全套才是硬道理。“女性在被强奸时应该主动递上安然套,这是预防艾滋病的最后一道防线。”曾有一位华中师范大学的彭教授是这样说的。
当时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产生了各种质疑,难道每个女孩出门都要带上安全套吗?虽然饱受质疑,但这位教授的话也不无道理。
主动递上避孕套还能定义为强奸罪吗?在法律上:所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也就是说,违背女性意愿发生关系的行为就属于强奸罪。
从题目来讲,当强奸无法避免时主动递套,并不能说明是女性对于强奸行为的自愿行为。递不递套都不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
举个例子:琳琳去一位男同事家做客,自认为与同事吃饭是比较放心的,警惕性也没有。可当琳琳吃完饭要走的时候,对方将门堵住,想要对琳琳进行强奸。
琳琳不从,想要试图逃走,但对方力气大,将琳琳推倒在沙发上,开始蛮横动作,琳琳不管怎么挣扎都摆脱不了,绝望的她只从身上拿出了一个安全套,让对方戴上。等发生关系之后,琳琳琳琳报警告他强奸。
在这个过程里,琳琳是反抗无果后递出的安全套,不是代表自愿,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同事因违背琳琳的意志依然是强奸行为。
或许有人会说:这种情况男方肯定会狡辩,各执一词难以定论。
的确是这样,但我们不要小看警方的办案能力,任何心里有鬼的人都会在警方的审问下露出破绽,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破绽,就足以让罪犯失去防线。
当然,在现实中,有多少女性会随身携带避孕套呢?这种携带且发生强奸的情况概率太小了。
在社会上,不缺少女性被强奸的案例,其中不少女性在强奸过程中还会遭受暴力动行为。
女性是弱势群体,若在无法脱逃求助无门的时候,第一时间是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要激动对方,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应在事后立刻报警用法律讨回公道。
提高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有数据显示,强奸罪有很多时候是发生在熟人之间。朋友,网友,同事等。因为相识往往会失去警惕,同时也容易陷入对方布置好的陷阱中。所以,莫要轻信男性,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少女犯罪类电影?
《告白》是一部2010年日本电影,根据小说《告白》改编而成。中岛哲也执导,女演员松隆子主演。电影讲述了某一天森口悠子发现自己的爱女被杀害在学校的游泳池中。尽管该起事件被断定为意外死亡,但森口却向学生们宣告犯人就在班中,并展开了自己的复仇。
2011年,该片获得第30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亚洲电影。
少女被妇女灌醉后被妇女的男友强奸?
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不能一概而论。
下面我展开讲讲。
一、妇女也可以构成强奸罪妇女本身不会直接构成强奸罪。
因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不能是男性。而我国法律中,并不认可同性之间的性关系。
所以,妇女不能强奸妇女。
但是妇女却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比如妇女协助男子强奸其他女性的话,就会因共同犯罪构成强奸罪。
最有名的一个案例是孕妇为夫猎艳案,黑龙江女子谭蓓蓓因与丈夫恋爱期间与多名男性发生关系,心生愧疚,寻找少女供丈夫奸淫。2013年7月24日,将17岁女孩骗到家中。丈夫白云江骗女孩喝下有迷药的饮料,后强奸未遂,两人将女孩杀害。最终两人均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白云江被判死刑、谭蓓蓓被判无期。
二、妇女是否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前面所说的,妇女只能因共同犯罪构成强奸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共同犯罪。
要构成共同犯罪,必须符合几个个条件。
第一是必须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比如说13岁的少年与21岁男子共同盗窃,由于13岁不对盗窃承担刑事责任,自然不会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第二是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是共谋。
第三是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就是必须参与了犯罪。这个共同的犯罪行为可以是共同谋划,也可以是共同行动,还可以睡互相帮助等。
具体到题主的问题里,妇女将少女灌醉这个行为显然是男友强奸的一个重要条件,那么关键就在于妇女是否与男友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如果妇女将少女灌醉是与男友通谋,也就是事先商量好的,那么妇女必然会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如果妇女事先并没有与男友通谋,因其他目的将少女灌醉,男友见有机可乘,将少女强奸。那么这个时候,由于妇女与男友并没有强奸的共同故意,妇女自然不会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总之,妇女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就在于她是否与男友具有强奸的共同故意。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从故事里学法律。
女生满14岁算犯罪吗?
2006年1月2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未婚男女在恋爱中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不作犯罪处理,但明知恋爱女性是幼女的除外。
另外,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不明显的强制手段与恋爱女方发生性交,事后并未告发,而后来由于双方恋爱关系终止或感情破裂,女方告发男方强奸的,一般不宜认定为强奸。对此,我们可以参照“强奸转化为通奸而不以强奸论”的司法实践,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不作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