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区攻略,有哪些高质量的自学网站?
从你的问题中,我无法确定你想要自学什么,所以我的推荐不一定会合你的口味,仅供参考。
B站(bilibili)b站作为当下最热门的视频网站之一,不了解的人可能还以为它是当初那个ACG创作平台,但实际上,b站如今正在向多元化发展,尤其是学习这方面,无论你想学什么,在b站几乎都可以搜到。去年还被央视点名表扬,“我在B站看番,你在B站学习?”一度成为热点,冲上微博热搜。据央视调查,2018年有2000万人在b站学习,数量为高考人数的两倍(这里我只找到了19年公布的数据,见谅)。
b站上现存大量优质学习视频,一些是教育类网站上传,一些是用户上传,还有一些在某个领域的知名人物自制的教学,去年b站还专门开设了学习区,邀请大量,各领域的大神来b站授课(虽然这部分要钱)
(图为百万粉up自制教学视频)
(图为B站学习区,手机端很显眼,但原谅我在网页端没找到)
个人认为,b站最方便的地方在于,在学习的时候,如果视频中某个地方讲错了,有更简单的方法,或某个软件随着版本更新,这个功能改名或位置变动了。经常会有热心网友发弹幕提醒后来者,在评论区也会有很多人进行讨论,这也是为什么b站是我最常用的平台。
综上,无论你想学什么,b站都是非常适合你的一个学习平台。
网易云课堂,中国大学mooc这两个网站我用的没有b站那么频繁,所以就简单讲讲。把这两个放一起的原因是这两个网站不知道有什么py关系,账号是互通的,登陆其中某一个,打开另一个时也会自动登录。
网易云课堂也是比较出名的学习网站之一,虽然大部分课程都要钱,但它对老师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课程内容和质量也有保障,提供从入门到提升,从基础到深入的一条龙服务,还经常有大咖在上面直播,不过由于我没多少钱,所以只在课程打折的时候才会购买。它还有个网易云公开课,有国外知名大学的课,不过我没看过。
慕课和网易云课堂相反,它的课程基本上都是免费的,而且学校可以自由上传,我们学校网课就是在这上面看的,里面有很多名校名师授课,但大部分都只讲些基础,深入学习还是得靠自己。
以上就是我的推荐,觉得还不错的话记得帮我点个赞,谢谢~
免费的视频剪辑软件哪个好用?
谢谢邀请。
视频剪辑软件哪些是免费的?
其实若只用于学习交流的话,大部分视频剪辑软件都是免费的,只是有些是直接免费,而有些是则要稍稍转个弯才能免费。
哪些是直接免费的呢?这里就介绍两款我用得最多、也认为是非常好用的软件。至于为什么要推荐以下两款,原因就是它们功能齐全、素材丰富、快捷方便,最最最重要的是它们全免费、无水印、无片头片尾。
第一款是【快影】【快影】是快手短视频平台旗下的一款视频剪辑软件,其功能很是齐全,包含分割变速、缩放裁剪、滤镜特效、音效配乐、字幕识别等。
导入视频素材,即可全览软件功能,五大模块一目了然,在底部依次是视频剪辑、滤镜、音效配乐、字幕识别、贴纸封面。
其中,它可以智能识别音频并自动匹配字幕,准确率达90%以上,因此深受自媒体作者青睐。
第二款是【快剪辑】【快剪辑】是360旗下的视频剪辑软件,同样的其功能也是很强大的。
【快剪辑】的功能与上述的【快影】差不多,大同小异。但是【快剪辑】里有一个功能是【快影】没有的,那就是『画中画』功能,这个功能也延伸出『抠像』功能。(注:此功能目前需手机硬件支持,即部分机型有此功能、部分没有)
下面先看看这个『抠像』功能如何使用。
打开软件,导入视频素材,然后按住中间工具栏不放,同时往左拖动,直到显示出最右侧内容为止。此时就会看到『画中画』功能,点击它导入视频素材,这个视频就会显示在刚刚导入视频素材的上面。同时也看到也看到了『画中画』的其它功能,动效、混合、音量、抠像、变色。
接下来点击『抠像』,移动双圆圈至绿色区域,即选取绿色,然后调整『抠图精度』。
点击『显示背景』即抠像完成,最后点右下角『√』号确定。上面介绍完了直接免费的,下面介绍几款是间接免费的,也是非常好用的软件。
间接免费的视频剪辑软件第一款是【巧影】【巧影】是手机视频剪辑软件中最为专业的工具之一,它的功能非常强大,尤其是它的多层模式,利用它能实现多种视频特效,因此也常被称为“手机端的AE”。
其它的功能就不详细述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信我“巧影”或数字“14”获取【巧影】APP。
第二款是【小影】【小影】的功能基本与前述的几款软件差不多,其最有优势的地方是主题、特效素材非常丰富,其特别适合制作音乐相册。(需要软件的朋友可以私信“小影”或数字“10”)
第三款是PR+AEPR与AE都是ADOBE旗下的软件,被普遍用于商业广告制作,电视节目制作等,另外PR多用于视频剪辑,而AE多用于视频特效,通常二者会配合实现所有的视频效果。
——End——
好了,软件分享到这里。
手机码字,手累。
如果觉得答案对你有所帮助的请帮忙点赞、转发、评论、收藏+关注。谢谢。
【学力为王】培养学习能力,分享学习乐趣; 记录生活点滴,乐观积极向上。灵活就业人员怎样交纳社保才最划算?
灵活就业人员怎样缴纳社保才最划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罗生门,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知维度,不同的见解。比如最划算的标准是什么?是考虑单纯的性价比,还是综合效应?还是更能满足养老需求,提升晚年保障水平?是只考虑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安排好自己就行,还是一定要和别人攀比,比较而言沾些便宜才觉得划算?人心、人性、欲望不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不同,答案莫衷一是。
下面我冒昧地谈谈自己的看法,供认同我的想法的,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1、从性价比讲,建议选择“双低法”如果从性价比讲,我认为按最低缴费标准(社平工资的60%或40%,各地标准不同),交够最低缴费年限15年是最划算的。尤其适合经济条件很艰难,交社保很困难,晚年生存没有积累和保障的朋友,或家境殷实,对养老金无所谓的朋友。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样交,投入最少,获得回报的性价比最高。虽然交的最少,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的标准也是最低的,但你能占两个便宜。
退休时: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是按你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100%)和你历年来所有缴费水平的均值(60%或40%)的平均数计算,领取15%的养老金的(缴费每满一年,发放1%,15年为15%)。也就是说你可以领取你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80%(部分地区是70%)的15%的,而不是按你的缴费水平领取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60%(部分地区是40%)的15%,所以是占了便宜的。
退休后:退休后国家每年给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时,都会向养老金绝对金额低的低收入人群倾斜,上调的比例都高于当年的人均涨幅。比如2018年全国人均养老金人均上调比例为5%,但当地调整前养老金绝对金额明显偏低的人,上调的比例都高会于5%,所以也是可以占便宜的。
2、如果从综合效应讲,建议选择“双中法”如果从综合效益讲,我认为按中档缴费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交30年的中高档缴费年限最划算。尤其适合经济能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朋友,特别在意和人家比较的朋友,或不肯吃亏的朋友。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按最低缴费标准,最低缴费年限缴费,虽然投入最少,能占到便宜,但毕竟养老金的绝对基数低,即使上调的比例高,但调整后的绝对金额还是少,因此调整后的养老金的绝对金额还是低,还是影响晚年生活的保障水平和心情。
如果按中档缴费标准,交30年左右,就可以弥补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偏少,双低造成的养老金绝对金额偏低的不足。这样你的养老金无论是退休时,还是退休后,就可以至少保持在中位数附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晚年生活相对好过些,心情也会好些。
3、如果从更能满足养老需求,提升晚年生活水平讲,建议选择“双高法”对少数有经济能力,心态好的灵活就业的朋友而言,我认为尽量按高缴费标准标准交,交尽量多的缴费年限最划算。缴费标准高,缴费年限长,这种双高的交法最划算。尤其适合经济能力强,心态好,有长远眼光的,大气的朋友。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养老金的计发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明白人都知道,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想多领养老金,就要多缴费。上面我们说过,在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上,是把自己的缴费水平和社平工资平均后计算的,因此和低缴费人群比,人家是占了些便宜,你是吃点亏的。但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你并不吃亏。
最重要的是,从更远的未来看,你的养老金起点高,今后涨的绝对金额也多,始终能保持优越性。无论怎样,你可以比同龄人拿更多的养老金,晚年有更好的保障,在又老又病的时候,可以活得更从容,这也是另类的一种划算。我相信分得清里表,思路开阔的大气的朋友,会这样选。
友情提醒很多地区有灵活就业人员4050社保补贴政策,符合规定人员一般可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一次性申请享受至退休。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具体办理条件,补贴标准,补贴形式不尽相同。请拨打当地12333人社热线咨询。
结语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怎么交社保最划算,没有定论。毕竟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心态、人性、欲望也不同,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量力而行才是,不能一概而论。尤其经济承受能力、心态、眼光,是很现实的、不很好调整的问题,自己说自己的吧,只要心安理得,将来不后悔就行。
最怕有那种即想交最低,又气人家拿得高,幻想和人家拿一样多,实现不了,就整天愤懑不平的思想。这样的话,就等于陷入沼泽地,永远焦虑,失衡,这样的心态,心情好不了,身体更好不了,无可救药 。无论怎样交,如果早早气死了,一定最不划算。你说呢?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有什么好看的都市类型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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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我入明火
二、也曾吻玫瑰
这个我特别喜欢,强烈推荐亲看一下,我看了三遍。 主要讲一个富二代喜欢上女主,各种追求,但女主不喜欢他,可是呢因为她太漂亮了,上学很多人追太麻烦了,就让他假装她男朋友,没想到男配越发离不开他。为她做了很多拖后腿的事,也因为他,她的妈妈去世了。 男主是男配哥哥的战友,他哥因为男主去世,所以十分照顾他。并且因为他还打了女主~~~ 往后的事情,大家看小说就好了,剧透太多就不好看了~
三、笼中月
这篇小说我很久前看的,到现在还非常喜欢,记忆犹新。 老少配,年纪差很多,但是本文跟我玩味道,有点港台的风格。 特别宠,女主特别会勾搭~看了就知道~ 有女配勾搭男主,女主直接打她,特别爽。
四、炽道
田径文,姐弟恋~ 女主是男主的教练~ 男主的个性很真实,特别讨喜。不知道改用什么形容这篇文。每次看到这篇都非常开心,感觉写的很真实,没有谁是万能的,不是所有小说男主都是无敌的。 他们也有属于自己无法解惑的事,无法解决的麻烦~
五、你比月色动人
女老师与警察很配哦!看看就知道,非常好
六、人不可貌相
讲拥有苦情戏女主脸,却拥有汉子心的富二代女主爽歪歪生活。具体已经快忘记剧情了但是非常好看哦。
七、烈途
这篇文很好看哦。富二代女叛逆,天天打扮非主流,他爸受不了给她扔大山让人管教,结果人家把女儿拐走了~哈哈
八、只为他折腰(推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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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春天的十个瞬间
这个我挺喜欢,推荐给大家,剧情什么的忘的差不多了,不过非常好。
十、我的脸总在变
我超喜欢这个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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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应该怎样保守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
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 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50岁的男人还有机会提拔副处级干部吗?
上个月,本单位刚提拔一名副处级领导,65年,今年55岁。他在正科岗位上已经干了差不多19年,此前屡次说要提拔,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曲折的过程一度让他自己都有点想放弃了,没想到时来运转,今年单位换了新领导,特别赏识他,半年不到就迎来了好消息,有点苦尽甘来的味道。
单位同事的经历证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千里马,还需伯乐。
那么,50岁能提拔副处吗?
肯定可以。只要个人符合晋升条件,比如有三年以上正科岗位任职经历,有提拔必须的大专以上学历,没有违规违纪问题,符合岗位匹配的其他条件,领导愿意用你,都可以提拔副处级领导岗位。领导足够强势,没有条件也会创造条件,现实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所以,50岁能不能提拔副处,关键问题不在年龄,在于两点:
第一,有没有领导助力。也就是说有没有领导愿意给你机会,提拔使用你,这是提拔的先决条件,也是最决定性的因素。
第二,单位自身的情况。比如单位的层级,如果是省直机关公务员,不能提拔实职,最后大概率退休前也能通过职级晋升解决副处待遇;而如果是地市级机关,50岁不能说没有机会提拔副处,不过概率上要小很多;至于在县区,50岁如果还没提拔副处,就不要在这方面花太多心思了,毕竟县区副处就那么几个。比如单位性质,如果是行政机关,机会要多很多,不能提拔实职也可以职级并行,而如果是事业单位,受职数等方面限制,机会要小很多,50岁还在正科岗位,后期再想晋升副处不管其是在哪个层面的事业单位,客观而言概率都不是很大了,接受现状顺势而为,为家庭和个人多考虑或许更现实。